9月1日,一个事关打工人和公司企业的社保新规将实施,这对打工人来说到底是喜还是忧呢?别着急,我们先看看新规都规定了啥!
首先,新规里明确规定,任何形式的 “不缴社保” 约定均被判定无效 。啥意思呢?以前有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,就会跟劳动者私下协商,以现金补贴的形式替代社保缴纳,还有些劳动者参保意愿不强,就会主动向单位提出不缴纳社保,但是在新规开始实施以后,这些现象将被彻底杜绝。也就是说,不管是自愿的还是双方协商的,9月以后都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。
其次,这次的规定当中明确提到了单位如果不依法缴纳社保,劳动者是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的。这意味着,单位不仅要补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,还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,补偿标准通常为每工作一年,就支付一个月工资 。比如一位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了 5 年,单位一直未缴纳社保,那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,单位除了要补缴这 5 年的社保,还需支付 5 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。
这么看下来的话,对打工人来说,新规无疑是一颗“定心丸”。不过,也有一些打工人产生了担忧。因为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,个人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 ,对于一些收入本就不高的群体来说,最直接的就是每月到手工资可能会减少。而除了打工人担心工资缩水外,一些中小微企业也面临压力。社保成本增加,可能会让部分企业为了维持运营,选择裁员或者减少招聘计划,这对就业市场来说,无疑是雪上加霜。
所以尽管社保新规的落地是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的必经之路,但是红利背后的深层问题也需要关注,如何避免“保障劳动者权益”与“维持企业生存”的对立,是新规落地后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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